农险由“保成本”向“保收入”迈进
大众日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12月1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为加快构建山东省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,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,省财政厅等部门近日研究制定了《关于加快山东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、主要目标、保障措施等。
实现三大目标提升任务
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,是现代农业发展的“稳定器”,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。
数据显示,2019年,山东农业保费规模达到33.58亿元,提供风险保障877.76亿元,分别比“十三五”初增长103.15%、94.41%。但在省农业农村厅总农艺师郭鹏看来,保障水平不足依然是现阶段山东省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最突出问题。
据测算,2018年,山东省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为75%,保险深度为0.53%,保险密度为153.71元/人,除保险覆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外,保险深度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.35%,保险密度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32.29元/人。
“《实施意见》提出要‘实现三大目标’,就是要实现保险覆盖率、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三大目标提升任务。”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表示,根据《实施意见》,山东省力争到2022年,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达到80%、保险深度达到1%、保险密度达到500元/人。力争到2030年,农业保险达到全国先进水平,基本建成“多层次、广覆盖、可持续”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。
《实施意见》还提出,山东省将不断完善农业大灾保险机制,积极争取中央水稻、小麦、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,力争到2022年,收入保险成为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;到2030年,实现由保成本向保收入的质变。
“农业保险+”推动高质量发展
提升农险服务水平,科技是重要支撑。
山东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付国才介绍,山东省省一直重视强化科技赋能,指导保险机构加强科技创新,运用卫星遥感、无人机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物联网、猪脸识别等现代技术提高承保理赔效率。农业保险承保电子化将于12月18日正式上线,进一步简化承保流程,提升农业保险服务线上化、智能化水平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鼓励探索开展“农业保险+”。例如,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、担保、期货(权)等金融工具联动,积极推动与各大商品交易所对接,在全省开展“保险+期货”试点。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,加强与涉农信贷合作,探索开展保单质押贷款等政策,通过农业保险增信功能,提高农户信用等级,缓解农户贷款难贷款贵问题。
“未来,农业保险可能成为支点,撬动起更多金融资源向农村倾斜,更好地为农业新增产业的发展,注入新的活力和‘保驾护航’,在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同时,也拉动了农业生产的转型升级。”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二级巡视员刘凤军说。
明晰政府和市场边界
近年来,省财政不断加大对农业保险支持力度。2019年,全省各级财政保费补贴24.44亿元,占保费总规模的72.78%,共惠及农民1670.32万户次,为农民生产、生活增添了底气和信心。
但是,政府在支持的同时不能干预市场运作。《实施意见》明确提出,各级政府不参与农业保险的具体经营。在充分尊重保险机构产品开发、精算定价、承保理赔等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,通过保费补贴、创新奖励、大灾赔付、提供信息数据等政策支持,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。
业内人士表示,多年来的政策性农险实践中,一直没有法规或文件来明确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责任、定位、权限到底是什么,带来的问题就是“缺位”与“越位”并存,对农业保险的发展产生了一些不利影响。
“《实施意见》明确提出政府引导的导向,对今后规范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责任和权限有重要意义。”袁培全表示,从国际规则看,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为间接补贴,总体上属于世贸组织“绿箱”措施,具有较大发展空间,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,有利于防止国际贸易价格扭曲,减少贸易摩擦。
从省内实践看,发展农业保险可以促使政府救灾由“行政决策”“政府管理”向“市场契约”“保险理赔”转变,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是推进财政支出改革的重要方式,为保障粮食生产、维护农民利益增添新的“抓手”。(大众日报记者 代玲玲)
(稿件原载于2020年12月11日《大众日报》3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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